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荣县府办发〔2007〕42号
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荣县2007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河西新区管委会,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
《荣县2007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希认真组织实施。
二○○七年五月二十三日
荣县2007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最大限度地避免或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订本方案。
一、2007年全县地质灾害发展趋势预测分析
(一)地质灾害因素分析。通过区域地质灾害调查与评价并对地质构造进行综合分析,我县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诱因主要有自然因素和人为因素。自然因素包括地形地貌、地层岩性、地质构造、地震等;人为因素包括工程建设、采矿、削坡、加载、振动等。地质灾害的分布发育除受制于自然因素外,与人为因素密切相关,往往是人为因素与地质环境条件相互作用的结果。
1.自然因素
我县地处四川盆地南部,地势西北高,东南低。主要为丘陵地貌,境内地层出露由老至新有三叠系(T)、侏罗系(J)、白垩系(K)及第四系(Q)。岩性主要由石灰岩、白云岩、砂岩、页岩和泥岩组成。褶皱构造较发育,多呈北东-南西向展布。断层按走向大体可分为北东向断层和北西向断层。地质构造应力状态是两侧向中间挤压的性质。由于断层形成的断层山脊、断层陡崖以及在地层深部对断层产生的应力变化,当遇到地震、暴雨等自然灾害时常导致灾害的发生。
2.人为因素
诱发地质灾害的人为因素主要包括工程建设、采矿、削坡、爆破、加载等。我县开采矿产资源引发的地质灾害种类主要有露天开采石灰石、页岩、砂岩矿等引发的滑坡、崩塌灾害,以及硐室采煤等引发的地面塌陷、地下水疏干等灾害。削坡包括公路建设削坡、修房削坡、水利工程建设削坡等。削坡引发的地质灾害主要为滑坡、崩塌等,不合理的削坡导致自然斜坡抗滑力降低,同时一些削坡过程中的放炮振动使坡体岩性结构发生疏松,从而引发地质灾害的发生。修路、建房等工程建设的加载作用使一些原本处于临界状态的坡体下滑力增大,导致斜坡失稳下滑。
3.主要诱发因素。我县地质灾害的主要诱发因素为降雨。我县属亚热带湿润气候类型。年均降水量为1000-1100毫米,最大1500毫米,最小700毫米。降水量在地域和时段上分布不均,每年6-9月降水量占全年降水量的55.7%,其中6-8月降水量最大。
我县地质灾害除一些小型崩塌、孤石、悬石、采空塌陷及与采矿、各类建设项目等人类工程活动有关的灾害发生时间具有不确定性外,主要发生在5-10月。汛期是我县地质灾害的高易发期。当连续降雨达到200毫米或短时(1日或数小时)降雨量达到150毫米以上时,崩塌、滑坡等将时有发生,各类地质灾害明显增多。这些地质灾害发育特征表明我县地质灾害主要受人类工程建设和持续降雨的影响和控制。
(二)地质灾害发生发展趋势分析。根据荣县气象局气象预测指数表明:5月-10月为我县主汛期,汛期由降雨、洪涝引发的地质灾害的范围和强度可能呈上升趋势,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工作任务极为艰巨。
(三)地质灾害易发区预测分析。根据历年汛前检查、汛期地质灾害调查、巡查,结合2003年以来全县地质灾害防治监测综合分析调查结果以及降水量预测、重要工程设施和交通干线建设、城镇居民居住等实际,对我县2007年地质灾害易发程度进行分区预测并划定出防治重点区域:
1.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分区
⑴地质灾害高易发区
东佳镇-度佳镇-荣县城区丘陵滑坡、崩塌高易发区。位于荣县中偏北部,包括:东佳镇、保华镇、度佳镇、墨林乡、长山镇、双古镇、新桥镇、正紫镇、旭阳镇、铁厂镇、东兴镇、高山镇、过水镇、望佳镇共14个乡镇和荣县城区。地质构造、岩性控制、大气降水和较频繁的人类工程建设等经济活动对区内的地质灾害形成起着诱发和加速作用。
⑵地质灾害中易发区
留佳镇-来牟镇-于佳乡低山滑坡、崩塌中易发区。位于荣县西北部,包括留佳镇、来牟镇、于佳乡、复兴乡、观山镇、双石镇共6个乡镇。自然因素和人为因素对区内地质灾害的形成起着双重促进作用。
⑶地质灾害低易发区
金花乡-乐德镇丘陵滑坡低易发区。位于荣县南部,包括金花乡、乐德镇、雷音乡、古佳乡、古文镇、河口镇、鼎新镇共7个乡镇。区内人类工程活动较弱,地质灾害的形成主要受自然因素控制。
2.地质灾害防治分区
⑴重点防治区
县城城区-长山镇重点防治区。位于荣县中偏北部,包括东佳镇、保华镇、度佳镇、墨林乡、长山镇、双古镇、新桥镇、正紫镇、旭阳镇、铁厂镇、东兴镇、高山镇、过水镇、望佳镇共14个乡镇,区内90个地质灾害监测点中滑坡71个、崩塌11个、危岩8个。区内人类工程活动频繁,地质灾害时有发生。对危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地质灾害点要进行勘查治理,如旭阳镇寨子岩崩塌、板栗咀滑坡和二佛岩危岩等进行重点监测预报和工程治理。其余地质灾害点应按照监测、避让搬迁和群测群防分别予以处置。
⑵次重点防治区
留佳镇-来牟镇-于佳乡低山滑坡、崩塌中易发区。主要位于荣县西北部,包括留佳镇、来牟镇、于佳乡、复兴乡、观山镇、双石镇共6个乡镇,区内29个地质灾害监测点中滑坡23个、崩塌1个、危岩2个、地面塌陷3个。区内地质灾害点应分别进行工程治理、监测预报、避让搬迁和群测群防等措施。
⑶一般防治区
金花乡-乐德镇丘陵滑坡低易发区。位于荣县南部,包括金花乡、乐德镇、雷音乡、古佳乡、古文镇、河口镇、鼎新镇共7个乡镇,区内18个地质灾害监测点中滑坡17个 、危岩1个。区内地质灾害点受人类工程活动影响较弱,应视情况分别进行工程治理、监测预报、避让搬迁和群测群防等。
二、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乡镇政府一把手要对本地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亲自领导指挥地质灾害监测、预防工作,在人员、资金、设备等方面加大投入,为防灾工作创造必要的条件;县国土资源局和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相互支持,按职责抓紧抓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建立主管领导负责制和重要地质灾害的专人负责制。
(二)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政策法规。各乡镇政府要切实贯彻执行《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四川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等法规文件,结合本地实际,划定当地地质灾害易发区、危险区范围。位于易发区、危险区内的单位和群体,要建立地质灾害日常监测制度,随时上报灾害发展情况,并接受省、市、县监督检查。
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从事各类生产和建设活动,应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诱发地质灾害。在地质灾害危险区内,应禁止采矿、伐木、削坡、取石、取土、堆放弃渣(土)、抽取地下水等可能诱发地质灾害的活动,乡镇人民政府还应在危险区边界设立警示标志并予以公告。
为防止和诱发新的地质灾害发生,必须认真做好建设用地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对建设用地预审和审批以及进行城镇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必须进行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三)制定并落实预防措施。编制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是地质灾害预防工作落到实处的重要手段,也是《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四川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和《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的基本要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结合辖区实际,认真编制本地区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报本级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方案》应对本辖区地质灾害危险性进行预测分析,划分地质灾害危险区、较危险区和主要地质灾害隐患点。了解和掌握地质灾害的分布、类型、规模、活动周期及主要诱发因素等;对活动趋势、危险程度作出评价、预测;落实监测、预报预警、抢险的组织单位和主要责任人;协助各有关部门确定避险疏散及路线等。为了指导各级各部门开展好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工作,2007年我县成立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情况见附表一。
(四)推进“群测群防、群专结合”监测体系的建立。“群测群防、群专结合”是防御地质灾害的根本方针。有关部门要结合2007年“4.22”世界地球日开展宣传活动,大力宣传、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的科普知识,应选取当地地质灾害典型事例,教育广大干部、群众掌握简单的地质灾害识别、监测、预报知识和避让措施,提高群众防灾、减灾、救灾意识,力争做到家喻户晓,增强全社会防治地质灾害的主动性和自觉性。相关部门接到灾情通报后应立即赶赴现场,协助当地政府制定抢险救灾方案,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给人民生命财产带来的损失。
(五)完善各项制度,增强应急反应能力。进一步完善汛期值班制度、险情巡视制度和灾情速报制度。各乡镇人民政府、相关部门要成立地质灾害防治领导机构,实行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向社会公布地质灾害报警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同时,立即组织技术力量对辖区重点地质灾害危险区和重要地质灾害点进行巡回检查,做到心中有数,督促各有关部门按职责落实防治措施,变被动救灾为主动防灾。
(六)杜绝人为诱发地质灾害的发生。要认真贯彻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第394号令)等法规性文件,全面执行地质灾害“谁诱发、谁治理”的原则,加大对人为破坏地质环境、造成地质灾害行为的处罚力度;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和工矿企业的安全检查,立即制止或整改一切可能诱发地质灾害的行为,消除隐患,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七)地质灾害危险点防治措施。在初步查明全县主要地质灾害隐患点137个的基础上,依据规模大小及危害程度等,选取了19点(见附表二)作为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相关部门防治的重要地质灾害监测点,列入2007年荣县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其余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诱发因素、规模及危害程度分析和灾害险情、发展趋势预测、具体防治措施由各乡镇纳入年度防治方案,并认真组织落实相关监测点的防范和处置工作。
(八)抓好地质灾害巡回检查工作。根据近年来地质灾害发育、分布状况,县国土资源局要牵头组织地质灾害巡回检查。今年县级巡回检查路线为:县城—各乡镇地质灾害隐患点。
(九)做好今年部分群众避险搬迁工作。根据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下达四川省2006年度地质灾害易发区群众防灾避险搬迁安置示范工程项目任务的通知》(川国土资函[2007]82号)要求,今年我县将完成受地质灾害威胁为紧迫级91户农户的搬迁避让工作。为确保搬迁工作顺利完成,各乡镇务必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组织落实,按照相关职责开展好避险搬迁工作。
附件:荣县2007年地质灾害重点隐患监测责任人、联系人名单
主题词:国土资源 地质灾害 防治方案 通知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各有关单位。
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年5月2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