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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室职能

(一) 办公室

    处理本局机关日常政务,起草和审核有关文件和报告;负责全局性会议组织、文秘事务、档案管理、信访、保密、政务信息、督查、税收宣传和目标管理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负责地方税收政务调查研究;负责机关财务、固定资产、基建、行政后勤事务行政管理工作,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安全保卫工作。

(二) 综合税收管理股

    负责地方工商税收、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和基金(附加、费)的征收(征集)管理工作;研究制定有关税收、基金(附加、费)征收管理具体办法并组织实施;对有关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在执行中的一般性问题进行处理;组织办理有关税收、基金(附加、费)减免中的具体事项;负责税收普法宣传;组织实施地方税收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承办重大税收案件审理和行政处罚工作;办理地方税收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负责地方税务登记、申报工作以及税收资料和办税服务厅的管理;管理地方税收发票。

(三) 征收管理股

    负责契税、耕地占用税的征收管理和以契税为抓手的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工作;承担拟订综合性税收征管具体办法,税收征收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组织实施和处理执行中的有关具体事项,参与地方税收征管体制改革政策调研,地方税收登记、地方税收发票和办税服务厅的管理等职责。

(四) 计划财务股

    执行国家税收计划、会计、统计制定和国家金库条例,管理系统的经费、财务、装备和固定资产;汇总分析地方税收会计、统计信息数据,编制、分配地方税收计划;办理各项经费的领拔;检查落实地方税收计划和财务、会计、统计制度;组织实施系统内部审计;审核编制下属单位的财务预、决算;负责税收资料调查工作;组织清理欠税;管理地方税收票证;负责系统税收信息化建设、维护和管理工作。

(五) 人事教育股

    管理局机关及下属单位的干部人事、劳动工资;负责干部任免、调配、考核、奖惩等工作;研究制定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组织基层单位开展争先创优活动,负责计划生育、支部生活、共青团、中心组学习、机关政治理论、业务理论学习等工作。

(六) 监察室

    负责纪检监察和行政监察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执法监察和案件查处工作;参与系统财务、经费和基建的审计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干部离任审计工作。

(七)法制股

    拟定税收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组织实施对税收法规、规章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负责税务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备案工作;负责地方税务规定实施前的准备工作; 承办重大税收案件的审理和行政处罚工作;承办税务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案件的调查;承办市局减免税审批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理税务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案件;负责执法证件的管理工作;指导、督促税收优惠政策的贯彻落实; 协调局内税政管理工作;负责税收司法保障体系建设、税收法制培训、税收法律援助、税法宣传教育工作; 负责税收政务调研; 指导税务学会、协会等社团工作。

(八) 稽查局的工作职责

    负责本系统税收专项检查和重大案件的查处工作;负责税收案件举报、稽查选案、
违章教育辅导和补税罚款工作;负责与公、检、法机关协调税务稽查中的司法工作。

(九) 直属税务所的工作职责

    负责本级地方税收、基金 ( 附加、费 ) 征收工作;负责税收政策宣传送达和咨询服务;负责税务登记和认定管理,核定申报方式和纳税定额;负责受理纳税申报、税款征收、计划会计、统计分析工作;负责重点税源管理;负责纳税评估和减免抵缓税审批。负责催报催缴的收缴补税罚款、滞纳金;负责申报纳税的后台稽核;负责辖区内发票管理工作。

(十) 基层税务所的工作职责

    负责管辖区内地方税收的征收、管理、检查和税收宣传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