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林绿化

    荣县林业局建立以来,一贯植树造林、绿化国土的基本国策,特别是自上个世纪80年代起,积极实施“绿化全县”战略,通过速生丰产林基地、长江防护林工程、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退耕还林工程等建设,以及结合合作造林和全民义务植树运动,国土绿化步伐不断加快,森林资源大幅度增加,森林覆盖率由原来的11.8%提高到现在的25.3%,活立木蓄积增加到153.2万立方米,累计保存人工林面积19.2万亩,森林面积和蓄积位居全市前列。改革开放20多年来,全县参加义务植树的人数累计达11.2万人次,完成义务植树170余万株。我县抓好林业重点工程,建设长江上游生态屏障。进一步优化林业结构,培育生态经济产业。推动了荣县林业的跨越式发展。

两大工程

退耕还林工程
    荣县自2000年开始实施退耕还林工程建设(配套荒山7000亩),2001年7月被国家追加为退耕还林工程试点县。5年来国家累计下达工程任务186216.3亩,其中退耕还林任务82070亩、配套荒山造林任务104146.3亩。工程涉及全县27个镇(乡)、531个村、近7万户人。经省级复查,面积合格率99.9%,成活率和保存率分别大于85%和82%,经济林与生态林比例符合国家规定要求。2005年国家下达我县退耕还林计划15000亩,其中: 退耕封育500亩,荒山造林10000亩。退耕还林工程,按照巩固成果、兑现政策、突出重点的原则,稳步推进。要不断探索和完善科学高效的治理模式和管理办法,积极开辟退耕农民钱粮补助期满后的增收途径,尤其要结合农田基本建设、农业结构调整和农村能源及扶贫开发,加快培育后续产业,巩固退耕还林成果。要认真落实涉及农民利益的各项政策措施,保护和调动广大群众退耕还林的积极性。要突出治理重点,优先安排江河源头、生态脆弱、水土流失严重以及有龙头企业带动、能加快经济发展的地区实施退耕还林。绝不能在基本农田、粮食产量较高的缓坡地搞退耕还林。
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
    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荣县自1998年开始实施天保工程,至2005年10月止,全县共完成人工造林22273.5亩、封山育林58995.5亩、人工促进天然更新8445亩、飞播造林10850亩,工程涉及全县27个乡镇和国有高石梯林场。工程建设经市、县检查验收,人工造林成活率达到88%;封山育林落实了相应的管护措施,成效显著。天然林保护工程,进一步完善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措施,落实管护责任制,健全天然林保护机制,巩固停采成果。严格制止乱砍滥伐、毁林开垦、乱捕滥猎、乱采滥挖,搞好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工作。积极培育森林资源,对宜林荒山荒地,要采取封山育林、飞播造林、人工栽植等多种形式进行治理,尽快恢复林草植被,促进天然林的休养生息和恢复发展,逐步建立稳定的天然林生态系统群落。妥善分流安置富余职工,保障林区稳定。大力调整产业结构,发展替代产业,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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