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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组织综合性政策调研,拟定全县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及重大政策。
2、承办局长办公会议决定的有关事宜,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及本局各股室工作,督办上级交办的有关事宜。
3、负责综合性会议组织、文秘、机要保密、档案、史志、信访工作。
4、负责局机关国有资产的管理和财务、后勤、安全保卫工作,负责直属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承办卫生系统的财务、统计报表汇总;对卫生系统基建项目、固定资产、银行贷款、卫生引进外资项目及卫生扶贫工作项目经费的进行监督管理。
5、负责卫生报刊、信息、宣传工作;负责卫生部门的执法监督;指导卫生法制建设和普法工作。
6、承办卫生科技队伍建设方面的具体业务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职称晋升基础工作。
7、承办县级医疗卫生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的有关工作;承办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和社会保障等工作。
8、负责县直属医疗卫生单位纪检、监督和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
9、协助有关部门制订和完善医疗卫生的财会、统计管理办法及收费标准,并实施监督、检查、审计;督促县级医疗卫生单位政策性经费的到位工作。
10、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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